通知公告
2023年离校说明
发布人:沈慧 发布日期:2023-06-08 09:33:06
1、领取毕业证/学位证/报到证:毕业生可于6月9日以后登录本系统,查看自己的离校状态。若系统中显示学杂费结算、学生公寓环节、图书馆环节,3项全部为“通过”,可于6月20-21日到各自辅导员处领取相关证件即可离校;否则,应按系统提示,办理完所有显示为“未通过”的环节后,再到辅导员处领取相关证件;
2、为帮助毕业生顺利离校,学校各部门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地点便于毕业生办理相关事宜:
财务处(行政楼二楼225室)
教务处(行政楼二楼214室)
图书馆(图书馆总馆前台)
保卫处(保卫处二楼综合管理科、各学生公寓)
招就处(行政楼一楼106室)
校工会(行政楼四楼415室)
组织部(行政楼四楼408室)
3、如需开具婚育证明的毕业生,可在行政楼四楼415室(工会办公室)办理;
4、如需办理校园手机一卡通余额退费,可在中区图书馆侧面一卡通服务中心办理;
5、毕业生在辅导员处领取完相关证件后,将无法再使用图书馆借阅服务,但仍可入馆阅览,入馆阅览及选座权限将于7月1日统一关闭。
6、毕业生校园卡中的余额可以在一卡通服务中心办理退款,也可以留用。
7、有其他遗留问题的毕业生可向各自的辅导员进行咨询。